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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MVSS119輪胎強度項目測試
FMVSS119輪胎強度項目測試
一、輪胎測試符合要求
标準号119:車輛(車體總重超過4536千克的車輛以及摩托車)用的充氣輪胎S1 範圍:這一标準制定了對機動車輛(車體總重超過4536千克/1000磅的車輛以及摩托車)輪胎性能和标示的要求S2 目的:這一标準的目的在于提高機動車輛(車體總重超過4536千克/1000磅的車輛以及摩托車)輪胎的安全級别,為輪胎的選擇和應用提供充分的信息
二、測試項目類型
1)輪胎強度試驗的概念
在一定的溫度範圍内,充入标準氣壓的輪胎與輪辋的組合體,按規定時間停放後,将标準直徑的半球面金屬圓柱探頭,以規定的速度壓入輪胎中,直至輪胎破壞(或壓至輪辋),并打印出其最小破壞能。
2)輪胎強度試驗的意義
強度試驗主要是測定成品輪胎胎體簾線的強度。輪胎在行駛過程中要承受複雜路面的振蕩和意外撞擊,考慮到整個車輛和人員的安全性所采取的一種試驗方式。
3)儀器選擇
②可恒溫試驗儀
4)強度試驗的試驗方法
試驗前将輪胎安裝在标準輪辋上,并按規定給輪胎充氣,然後在18-36℃的室溫下至少停放3個小時。再将停放後的輪胎氣壓調整到規定氣壓。在輪胎圓周上取5個等分間隔點進行試驗,試驗時壓頭要垂直于胎面并盡可能壓在胎面中心線附近的花紋塊上,避免壓入花紋溝中。
破壞能的計算公式:
①W = [(F ×P)/2] ×10-3 (joules) W=破壞能用焦表示(KJ)F=作用力用牛頓标示(N)
P=穿透用毫米表示(mm)
②W=(FP/2)
(g)根據(f)獲得的輪胎破壞能計算出輪胎的平均破壞能
文章出處 http://www.otstesting.com 作者 正邦檢測設備